环境咨询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环境质量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城区作为晋城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地,作为建设生态城市的主力军和受益者,理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就如何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面临的压力

城区是一座拥有人文景观、地文景观和自然景观脉络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集合区,城市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城区多领域贯彻落实我国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美丽城区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先导,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核心,坚持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加快“五个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全力实施“蓝天碧水”、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治污降霾、守护蓝天”、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环境质量获得了有效改善,但目前改善环境质量仍然面临诸多压力。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一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不断扩张,市区机动车辆持续增加,造成市区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加大。二是铸造、化工、热电等燃煤行业分布在市区周边半径20㎞范围内,东面有国投热电、天溪煤制油;西面有阳城电厂、兰花田悦、天泽煤化工等;南面有南村铸造园区(包括49家铸造企业),北面有福盛钢铁、天泽化工、天泽永丰等,对市区大气质量改善带来一定影响。根据市环保部门测算,市区周边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为每㎞²22.94吨,是全国平均排放强度的10.8倍,给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带来一定影响。2016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236天,比2015年减少31天,特别是进入冬季以后,连续出现雾霾天气,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4次。

(二)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市区的东河、花园头河、北石店河、白水河等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有的甚至为失去水体功能的劣五类水质,由于河道治理耗资高,工程量大,治理难度也相应很大。如2003年我们集中对东、西两河河道进行了治理,西河治理较为彻底,形成了明显的景观和社会效应,但东河治理不彻底,成了一条污水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已经失去了水质功能类别,现污染仍然较重,直接威胁群众健康。还比如:由于建成区内市政管网建设滞后,市区中原街以南、开发区二圣头区域的居民和市三院等企业的污水未能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厂下游的寺底、小白水、东武匠、西武匠等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白水河;北石店镇区域的北石店村、刘家川等村居民的生活污水未能进入晋煤集团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北石店河,这些因素很容易造成污染物超标。同时,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随处倾倒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辖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难度。

(三)清洁能源改造难度较大。一是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经营户以小型餐饮单位为主,煤气管网难以多面覆盖,目前虽已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1703户经营户实施了清洁能源改造,但监管难度较大,很容易反弹。二是通过初步摸底调查,建成区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居民仍有4732户,年使用散煤14196吨,未纳入集中供气的居民仍有5114户,年平均消耗型煤1119万块。截至目前,全区有30个村已启动城中村改造,苗孟庄、白水等4个村的城中村改造已基本完成,26个正在实施,不少居民仍然使用着燃煤锅炉或煤球炉,短时期内扩大集中供热、供气范围难度仍然较大。

(四)主体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排污主体来看,城区共有2家国控企业、其他工业排污企业37家,其中4家企业长期停产。通过近年来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大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为了降低运行成本,往往不能按规定建设、运行环保设施,甚至出现擅自停运以及超标、超量排放等违法行为。同时,由于区位特殊,城区三产服务业量大面广,油烟污染源较为分散。近年来,通过持续发力,市区111家50座以上餐饮企业中,虽然已有92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50座以下小型餐饮企业基本未采取净化措施,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从监管主体来看,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虽已建立,但还不够完善,在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特别是部分镇(办)、村(社区),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职责还不够明确。

(五)扬尘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城区作为典型的投资拉动主导型经济,“十三五”时期仍是城镇化加速期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期,城中村改造、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主要工程都将进入大规模推进阶段,这一过程中,因项目施工、房屋拆迁、渣土运输等造成的扬尘污染治理任务将更为繁重。再加上途径市区陵沁路、中原街的大型货车数量持续增加,以及城乡结合部仍存在部分裸露、破损、未硬化路面,扬尘治理的难度仍然较大。

(六)各类煤泥堆场整治容易反弹。城区地处晋煤集团古书院矿、王台铺矿、凤凰山矿三大国有煤矿核心区域,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煤矸和炉渣长期集中堆放于北石店镇、西上庄办事处、北街办事处等地带,虽经多次整治,但又多次反弹。2016年,集中对北石店镇小朝路两侧、七岭店,西上庄办事处的郭山、张岭以及北街办事处后书院社区等地带的煤堆、煤泥堆、煤矸石堆等各类堆场和土小企业进行了多面整治取缔,共清理各类堆场83处,清运煤泥、煤矸石约26万吨,取缔土小企业41家,通过集中攻坚,城区相关地带的煤泥堆场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涉煤土小企业规模小、设备简单、易移动,防止反弹难度仍然较大。

(七)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突出。受主城区特殊的地理条件限制及历史留下来的问题等因素影响,目前市区范围内居民区、商业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各类功能区交织混杂,各类噪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对周围群众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已成为当前群众反映至多的环境热点问题之一。

(八)环保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近年来,全区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较,各级各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各类载体,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仍不够到位,公众参与度还有较大差距,“人人关心环保、个个践行环保”的氛围还没有真实形成。

(九)环保执法失之于软。一是执法监管手段不够有力。受环保部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装备不精、监管手段单一以及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城区环保执法中仍存在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现代科技手段防治环境污染的能力明显不足。二是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不完善。环境保护职能分别由环保、国土、经信、农业、水利等部门实施专业性、行业性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尚未获得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执法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没有形成统一监管分工协作机制,在行政管理层面表现为管理目标和技术规范不相一致,管理资源无法整合。比如,虽然出台了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的实施办法,但环保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仍不够健全,仍然缺乏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城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困难和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六方面的建议。

(一)以陪树生态发展理念为出发点,营造生态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1.要陪树公众参与意识。生态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环境质量的改善,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一个城市成为生态城市的前提是对其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其有良好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的责任感、有文明节俭的绿色消费方式,有环保方面的法律意识,有节约资源、能源以及物资回收利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感。

2.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环境知识,不断增强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民的生态文明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行为的自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3.要倡导绿色消费。每个人都应当选择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来实现这种“绿色生活”。做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生活,环保选购;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分类回收,循环再生;保护自然,万物共存,只有这样,人类文明才能生生不息,人与自然才能实现双赢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为着力点,加快推动生态经济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坚决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减少资源消耗量,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提高新上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2.坚持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坚持以三产服务业为主体,新型工业和现代农业为两翼,一手抓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手抓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生态型经济发展实力,努力构建“企业生产清洁化、园区产业生态化、区域经济循环化、居民消费低碳化”的生态型经济体系。

(三)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攻坚行动、“铁腕治污”、“治污降霾、守护蓝天”等环保专项行动,严格实施建成区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持续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主要加强对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监管。二是在多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经营户清洁能源改造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并进一步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长效管理办法和优等煤供应机制。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深化面源污染管理。对于建筑施工扬尘,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需要进行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废弃物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地出口需要设置冲洗台。对于道路扬尘污染,要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实行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黄土裸露面积。四是要大力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效率高的油烟净化设施,加大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不断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禁止秸秆、垃圾、落叶的违规露天焚烧。

2.加强水污染治理,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监管,排查主要环境污染隐患,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实施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同时,集中抓好白水河断面流域污染治理,在寺底村新建污水处理站,切实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

3.加强土壤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科学制定城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检查,保障土壤环境平安。

(四)以改善区域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创造优良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1.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要加强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促进各类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坚持高规格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绿化的原则,以城市社区、村庄道路和农村园林化建设为基点,环市区周边山脉绿化为着力点的生态公益林工作。

2.引深区域环境整治。要继续坚持突出重要领域,逐片治理的办法,加大对主要区域、主要行业、主要地段的污染控制,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察、督查和巡查,有效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的整治,按照“环保整治、环卫治理和生态提升”的思路,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通过净化环境、植树造林、建设小型游园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对各类堆场主要地带的地貌恢复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以城乡结合部、老旧片区为主要的治脏、治差、治乱力度,积极破解“垃圾围村”、“垃圾围城”问题。加大对麦收、秋收期间秸秆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努力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五)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为抓手,进一步建全环保监管体制

1.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处罚程序,贯彻落实按日计罚等规定要求,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为关键,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打出至严至实的环保组合拳,使环保守法成为新常态。

2.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环保工作是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参与。污染来源多,影响范围大,治理难度更大;既有固定场所污染,也有流动性污染;既有工业污染,也有服务行业污染。因此需要建立人大监督,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多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采取综合手段,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遏制环境违法。同时,还要把环保工作实绩与干部的政绩挂钩,作为考核、提拔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3.建全环保监管体制。实行至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体系及问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多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镇(办)行政区域网格划分,进一步明确镇(办)、村(社区)监管责任和环保分管领导,在全区137个村(社区)设立基层环保监督员,不断完善日常监管、专项巡查、突击检查、网格管理“四位一体”的执法监管机制。

(六)以环保责任考核为手段,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1.健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制定出台环保工作督察和考核管理等办法,将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督查检查工作。加大对各镇(办)、区直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环境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等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城区生态环保工作发生根本性变化,为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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